宁乡一检察长刘伟东在家被妻刺伤身亡。
刘伟东,男,汉族,1967年10月生,湖南长沙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长沙市东区检察院干部、助理检察员,反贪局副局长,芙蓉区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正科级检察员,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副检察长,星城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宁乡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检察长等职。系第十一届县委委员。在宁乡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宁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13年4月20日中午12时许,在长沙市芙蓉区王家湖路东来苑小区(省检察院家属区),省检察院干部张健因家庭琐事与丈夫刘伟东发生争执,争执中,张健持水果刀刺中丈夫胸部。张健随即打急救电话并送医院抢救,刘伟东因抢救无效死亡。